点绛唇
[宋代] 秦观
醉漾轻舟,信流引到花深处。尘缘相误,无计花间住。
烟水茫茫,千里斜阳暮。山无数,乱红如雨,不记来时路。
译文

我酒醉后架着小船,在湖中荡漾,听任流水把小船推向花草深处。现实世界的名利缠身,不能解脱,没有办法在这如花的仙境住下去。

烟水茫茫,笼罩在夕阳的馀辉里。两岸的青山排列无数,晚风吹来,落花如雨,竟然不记得来时走过的路了。

注释

尘缘:佛教名词。佛经中把色、声、香、味、触、法称作 “六尘”。以心攀缘六尘,遂被六尘牵累,故名。

乱红:落花。唐·李贺《将进酒》:“况是青春日将暮,桃花乱落如红雨。”

赏析

上阕“醉漾轻舟,信流引到花深处”。这个“花深处”,就是指桃源。在郴州,词人为了排忧遣恨,不得不借酒解愁。醉眼朦胧之中,词人受潜意识的支配,彷彿觉得自己划起了小舟,正轻松自如地随着溪流浮泛,朝桃花源进发。路上,“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桃花源记》)。词人十分欣喜,他左顾右盼,不知不觉中,已“林尽水源”,来到了“花深处”。阅读这两句,关键是要抓住“醉”这个核心词语。醉入梦乡,本是常事,所以说这两句是写梦境幻象。“尘缘相误,无计花间住。”是词人神志清爽后的抱恨之言。尘缘,本为佛教名词。佛教认为色、声、香、味、触、法为六尘,是污染人心、使生嗜欲的根源。秦观在这儿是借指世俗之事,如名利一类。假如自己不出来求仕为宦,就不至于有此时的迁谪之祸,这就是“尘缘相误”。而此刻身受官府羁绊,即使想找一个类似于“桃花源”的远僻之地平安度日也不可得——这就是“无计花间住”。

下阕“烟水茫茫”四句,乃是词人有意识地择取人世间的四种凄凉景象,来影射他黯淡、感伤的心境。“烟水茫茫”,则前途渺遥可知;“千里斜阳暮”,暗示着词人的处境将每况愈下;“山无数”,正是阻力重重、难回朝廷的象征;“乱红如雨”,就是说美好事物正在横遭摧折。这四种景象并集一起,凝现出巨大的艺术感染力。词人虽无片言只语关涉愁苦,而愁苦、失望之情已溢满纸面。结句“不记来时路”,源于《桃花源记》。陶潜说,武陵渔人出桃花源后,在返家的路上处处作了标志,“及郡下,诣太守,说如此。太守即遣人随其往,寻向所志,遂迷,不复得路。”这个结句正暗应了题目和开头,道出了词人梦醒之后无路可走的窘境和苦况,表达了他“抽身退步悔已迟”和“世外桃源不可得”的愁怛心绪。

这首词所反映的思想,是作者由于无端遭受打击,导致了他对现实的不满,并由此产生了对世外桃源的向往。但有的评论者认为句句都有暗寓,这只能是一种猜测。此词所表现出的那种迷离恍忽的境界,只是秦观在艺术上喜欢朦胧美的一种手法而已。

评析

宋哲宗绍圣元年(公元1094年),“穷凶稔悉”的新党章惇被起用为相。章惇握政伊始,即广兴党籍,大肆打击元祐时旧党的大小在朝之臣,苏东坡、黄山谷等皆遭贬谪,秦少游也未能幸免。秦少游始由国史院编修贬为杭州通判,途中再贬为监处州(今浙江丽水县)酒税。绍圣三年(公元1096年),又被削秩徙放到郴州(今湖南郴州市)。这一连串巨大的打击使得秦观陷入一种蒙受压抑而不能自拔的浓重悲哀之中。这首《点绛唇·桃源》作于词人谪徙郴州途中。

词中借刘义庆《幽明录》载刘晨、阮肇入天台故事,隐寓向往仙境而天涯无路的苦境。

首二句本自《桃花源记》的开篇 :“醉漾轻舟,信流引到花深处 ”,把人带到一个优美的境界,这儿几似乎是桃源的入口。人在醉乡,且是信流而行,这眼前一片春花烂漫的世界当是个偶然发现。一种愉悦的心情也就见于如此平淡的语言之外,而同时却又有一阵深切的遗憾:“尘缘相误,无计花间住。”“尘缘”自是相对灵境而同时而言的,然而联系到作者的坎坷身世,可见此中另有所寄托。此处只说“尘缘相误”,隐去尘缘的具体内容,便觉空灵蕴藉,词情摇曳生姿。

“烟水茫茫,千里斜阳暮”却钩勒出一幅“斜阳外 ,寒鸦万点,流水绕孤村”(《满庭芳》)一般的黄昏景象。“千里”、“茫茫”尤给人天涯飘泊之感 。紧接一句“山无数 ”,与“烟水茫茫”呼应,构成“山重水复疑无路”的境界,这就与上阕“尘缘相误”二句有了内在的联络 ,上下阕意脉不断 。值此迷惘之际 ,忽然风起茫落 ,只见“乱红如雨”。一句一景,蝉联而下,音节急促,恰状出人情之危苦 。合起来,这几句又造成一个山重水复、风起花落 、春归酒醒、日暮途远的浑成完整的意境。虽然没有明写欲归之字,而欲归之意在在皆是。结句却又出人意外转折出欲归不得之意 :“不记来时路。”只说“不记”,却使人感到其情蕴深,因为曲折地反映出作者备受压抑而不能自解的悲愁。

词之上阕起笔寓情于景,境界清丽,接着忽而转折,情辞悲苦,下阕先承上深入,浑化无迹,景色惨淡,继又景语淡出,情辞凄楚。全词以轻柔优美的笔调开端,以景语情语的笔法收篇,写来寓情于景,情蕴意深,委曲含蓄,耐人寻味。

辑评

明·沈际飞《草堂诗馀正集》:如画。

近·俞陛云《唐五代两宋词选释》:作此题隐括本意,凡手皆能。此词擅胜处,在笔轻而韵秀。如初写黄庭,恰到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