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杭州馀杭人,字子正。工书,善琴,且能诗,为范仲淹所称赏。
唐遘,徽宗崇宁三年(一一○四),以朝奉郎通判陕州(《金石萃编》卷一四三)。
孙大雅,无锡(今属江苏)人。近子。高宗绍兴三年(一一三三)为右迪功郎(《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六八)。八年,详定一司敕令所删定官(《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三之一三)。二十九年,通判越州(《鸿庆居士集》卷三一《送删定侄倅越序》)三十二年提,举江南东路常平茶盐(《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九六)。孝宗乾道元年(一一六五),知秀州,(《宋会要辑稿》选举三四之一七)。
宋眉州眉山人,字退翁。从刘巨读,与苏轼兄弟为同门友。仁宗嘉祐二年进士。英宗治平初任永康司法参军。闻韩绛欲治西山道,乃谓蜀近夷,恃险以安,若堑为坦途,将有后患。绛然之,遂罢役。再调澧州司理,迁知洪雅县,佥书蜀州判官事。哲宗元祐中以左朝请郎知怀安军。复擢知嘉州,未行卒。有诗文集。
孙杓,字居敬,东阳(今属浙江)人。孝宗淳熙十四年(一一八七)进士。累迁太学正,进监丞。出知汉阳军,改黄州,迁湖南提刑,终兵部郎官。有《畸庵集》,已佚。事见清康熙《金华府志》卷一六。
宋福州福安人,字元芳。度宗咸淳间进士。授安仁县尉。邻境峒人欲起事,单骑至营谕服之。再授潮州,理狱无冤。擢知清流县。元兵南下,遂归隐。元世祖征之不起,以寿终。
孙炳炎,字起晦,馀姚(今属浙江)人。理宗宝祐元年(一二五三)进士,调福州府教授。历湖南幕官,改淮东饷幕,通判太平州。入为宗正丞,擢吏部郎,出知饶州,除军器监,以言罢。恭宗德祐间以江西提刑继文天祥知赣州(明嘉靖《赣州府志》卷七)。事见清光绪《馀姚县志》卷一九。
唐皞,高宗绍兴元年(一一三一)官无锡尉。事见清嘉庆《无锡金匮县志》卷一四。今录诗二首。
宋赵州平棘人,徙居长社,字曼叔。孙冲孙。以荫为将作监主簿。仁宗庆历六年进士。累官太常博士。神宗朝以龙图阁直学士知秦州,降知和州,称青苗、助役法“强民出息输钱代徭,不能无重敛之患”。知开封府,反对市易抵当法,罢提举中太一宫。哲宗时召拜工部尚书,请罢保马、保甲、免役法。卒谥康简。外和内劲,议论持平,不屈权势,范纯仁、苏颂皆称为国器。
孙大廉,字少夷,侯官(今福建福州)人。神宗元丰五年(一○八二)进士。哲宗元祐三年(一○八八)知宁海县(《嘉定赤城志》卷一一)。终通直郎。《淳熙三山志》卷二六有传。今录诗二首。
宋越州会稽人,字元规。真宗天禧三年进士。仁宗朝,历监察御史、陕西转运使。尝上书力诋宰相吕夷简。两知庆州,熟谙边事,有治军才。皇祐中,为湖南、江西路安抚使,兼广南东、西路安抚使,平侬智高叛有功,授枢密副使。后因淫纵不法坐废。英宗立,知河中府,后徙延州,道卒。谥威敏。
宋潍州北海人,字延仲。第进士。历任西京留守司通判、侍御史、知谏院等。以言仁宗郭皇后不当废获罪。久之,迁天章阁待制。又反对三司判官以药化铁为铜铸钱之计划,出知充、徐诸州府。后以吏部侍郎致仕。
倪龙辅,字鲁玉(《宋诗纪事》卷七四),号梅村(《诗家鼎脔》卷上)。今录诗七首。
孙渤,徽宗崇宁间知黎城县(清雍正《山西通志》卷九一)。
唐时,高宗绍兴七年(一一三七)知武昌县(《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一二)。后于郑安恭知邵州时,官邵州通判(《永乐大典》卷七二三九)。
宋徽州休宁人,字公弼。哲宗元符三年进士。高宗建炎初提点京畿刑狱,加直秘阁,知南京。南京陷,刘豫因使为守。唐佐与宋汝为密疏其虚实,遣人持蜡书告于朝,事泄被害。
宋会稽人,字景贤,一字子华。理宗宝祐元年进士。历官所至以公廉称。度宗咸淳中由大理司直通判临安府,擢浙西提刑,以忤贾似道免官。十年,起知饶州。次年,元兵陷饶州,不屈而死。谥忠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