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必胜,字希文,金坛(今属江苏)人。高宗绍兴十五年(一一四五)进士。官终知无为军巢县。按:《七十二峰足徵集》卷三作字克之,马迹山人,仕至显谟阁待制,忤时归里。《至顺镇江志》卷一八有传。今录诗十七首。
傅谦受,仙游(今属福建)人。楫子。以父荫补承务郎。历歙州通判、夔州转运判官,终知惠州(清同治《福建通志》卷八一)。事见明郑岳《莆阳文献传》卷一○《傅楫传》。
傅伯寿,字景仁,河阳(今河南孟县南)人,居晋江(今福建泉州)。自得子。孝宗隆兴元年(一一六三)进士。乾道八年(一一七二)再举博学宏词科。淳熙二年(一一七五)为著作佐郎,迁著作郎(《南宋馆阁录》卷七、八)。历知道州、漳州。光宗绍熙元年(一一九○)除礼部郎中(《宋会要辑稿》礼一五之六一)。三年,出为江南东路转运副使。五年,改两浙西路提点刑狱(《景定建康志》卷二六)。以韩侂胄荐,召除中书舍人,直学士院。宁宗庆元中出知建宁府。嘉泰二年(一二○二),为翰林学士。三年,为吏部尚书,兼秘书省检阅文字,兼实录院修撰(《南宋馆阁续录》卷九)。官至签书枢密院事(《宋会要辑稿》职官七四之二九)。《宋史翼》卷四○有传。今录诗七首。
许中,字与权,乐平(今属江西)人。哲宗元符三年(一一○○)进士(清道光《乐平县志》卷七)。历校书郎、兵部郎官。高宗绍兴二年(一一三二),以直秘阁主管广西经略司公事(《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五三)。三年,以直徽猷阁知桂州,改知静江府,以收买战马皆不堪披带,降两官(同上书卷六二、六三)。久之,起知鼎州、虔州(《乐平县志》卷七)。十三年,以左朝散大夫知扬州。十四年,从所请主管台州崇道观(《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四八、一五二)。
许葆光,龙溪(今福建龙海市)人。尝领乡荐(明嘉靖《龙溪县志》卷八)。
阳伯高,名未详,巴县(今重庆)人。景春弟。时人称斗山先生。事见《字溪集》附录《纪年录》。
许志仁,字信叔,与姚宽同时。事见《前贤小集拾遗》卷一。今录诗二十首。
许彦国,字表民(《宋诗拾遗》卷六作表臣),青州(今属山东)人(《竹庄诗话》卷一八),一作合肥(今属安徽)人(《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六○)。举进士,官不显,与吕颐浩之父有交(《竹庄诗话》)。有《许彦国诗》三卷(《宋史·艺文志》),已佚。今录诗十二首。
宋婺州浦江人。有胆略,遇事奋发敢为。高宗建炎初,金兵始退,以宣教郎充大金通和使,献徽、钦二帝衣各一袭,遂留金营,久之乃得归。后官至工部侍郎。有《建炎通问录》。
傅宏,神宗熙宁三年(一○七○)为郓州中都县主簿(《宋会要辑稿》选举一九之一五)。曾官苏州通判(《昆山杂咏》卷上)。今录诗二首
释善珍(一一九四~一二七七《续补高僧传》作生绍兴甲寅,卒嘉定丁丑,误提前了一个甲子),字藏叟,泉州南安(今福建南安东)人,俗姓吕。年十三落发,十六游方,至杭,受具足戒。谒妙峰善公于灵隐,入室悟旨。历住里之光孝、承天,安吉之思溪圆觉、福之雪峰等寺。后诏移四明之育王、临安之径山。端宗景炎二年五月示寂,年八十四。有《藏叟摘稿》二卷。事见《补续高僧传》卷一一、《续灯正统》卷一一。
喻陟,字明仲,睦州(今浙江建德东北)人(《墨庄漫录》卷二)。神宗元丰四年(一○八一)为开封府司录参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一七)。哲宗元祐元年(一○八六),为福建路提点刑狱(同上书卷三七九)。八年,为湖北转运副使(同上书卷四八○)。今录诗五首。
宋临江军清江人,字子寿,号止堂。尝从朱熹、张栻游。孝宗乾道五年进士。授宜春尉。累除秘书郎兼嘉王府直讲。宁宗时拜吏部侍郎兼侍读,议论忠直,操行坚正。指斥韩侂胄,庆元二年被追官、勒停。嘉泰三年起知赣州,以疾辞,除集英殿修撰、提举冲佑观。开熙二年,守宝谟阁待制致仕。卒谥忠肃。有《止堂集》。
宋潭州攸县人。哲宗元祐间领乡荐。徽宗崇宁初为太学博士,以议论不合,出任湖南提举常平。大观中上疏言时政,力诋权奸误国。年五十致仕,隐居司空山。有《瑞麟集》。
彭次云,名构(《宋诗纪事小传补正》卷二),以字行,瓯宁(今福建建瓯)人。仁宗嘉祐二年(一○五七)进士(清乾隆《福建通志》卷三三)。神宗元丰四年(一○八一),以秘书丞为广南西路提点刑狱(《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二○、《金石补正》卷八六)。哲宗元祐三年(一○八八),为成都路转运使,旋改淮南路转运使(同上书卷四一○、四一二)。四年,徙京西路转运副使(同上书卷四三五)。七年,权发遣江淮荆浙诸路发运使(同上书卷四七五)。今录诗四首。
宋常州宜兴人,字季隐。单锡弟。受业于胡瑗。仁宗嘉祐四年进士。不就官,独留心吴中水利。尝乘小舟往来于苏、常、湖州间,凡一沟一渎,皆周览其源流,考究其形势,经三十余年,著成《吴中水利书》。哲宗元祐中苏轼知杭州,曾为状进其书于朝。又撰《诗》、《易》、《春秋》诸经义解。
彭路,字通吉,一说字通达(《万姓族谱》卷五四),崇安(今福建崇安)人。徽宗崇宁二年(一一○三)特奏名进士。事见清嘉庆《崇安县志》卷七。
喻仲文,义乌(今属浙江)人,良能弟(《香山集》卷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