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僧。滁州全椒人,俗姓吴。法号足庵。儿时即喜佛书。嗣长芦青了禅师,后参宗珏法绪,继其任住明州雪窦寺。
无机老农,姓名未详。应月泉吟社徵诗(《月泉吟社诗》)。
宋饶州浮梁人,字信叔。仁宗嘉祐六年进士。累官广西运使,帅挂府十三年,甚得民心。官至宝文阁待制。有《竹溪集》。
葛道人,钱塘(今浙江杭州)人。与周紫芝同时(《竹坡诗话》)。
云水,姓名未详。应月泉吟社徵诗(《月泉吟社诗》)。
冯伉,字仲咸,新安(今浙江淳安)人。太宗太平兴国八年(九八三)进士。累迁殿中侍御史。太宗淳化三年(九九二)知商州,真宗咸平三年(一○○○)知福州,卒于任。文辞清丽,在商州时屡与王禹偁唱和。事见《小畜集》卷二○《商于驿记后序》及《宋史》卷四七八《冯谧传》。
冯浩,建康(今江苏南京)人(清乾隆《鄞县志》卷二三)。仁宗时为开封府推官(宋王圭《华阳集》卷三八《司封员外郎冯浩可开封府推官制》)。皇祐二年(一○五○)迁集贤校理(《宋会要辑稿》选举三一之三二)、三司度支判官(《西溪集》卷六《刑部郎中充集贤校理冯浩可依前官集贤校理充三司度支判官制》),出提点利州路刑狱。嘉祐三年(一○五八),降知商州(《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八七)。五年,为江南西路转运使(同上书卷一九二)。神宗元丰三年(一○八○),由太常少卿、直史馆拜光禄卿,提举崇禧观(同上书卷三○七)。今录诗三首。
黄中(1096-1180)宋邵武(今福建邵武)人,绍兴五年榜眼,除起居郎,累官兵部尚书,端明殿大学士,封江夏郡开国公。南宋著名主战派大臣。反对秦桧投降行径,上书陈十要道:用人而不自用,公议进退人员,察邪正,广言路,核事实,节使度,择监司,惩贪吏,陈方略,考兵籍。岳飞遇害,中公当众质问秦桧:“岳飞何罪?”后因桧追捕,徙外二十多年。秦桧死后被召用,任礼部尚书,兼国子司业。卒赠太师,谥简肃,朱熹为公作墓志铭。
宋邵武人,字安中。仁宗嘉祐二年进士。神宗时累迁御史中丞。哲宗即位,除翰林学士,以承蔡确、章惇风旨,排击正人,为言官论罪,出知越州,历徙五州三府。绍圣初,复召为御史中丞,上章言司马光变更新法为罪,极论吕大防、刘挚、梁焘垂帘时事,乞正典刑。拜尚书右丞。以论救邹浩,罢知亳州。徽宗立,复拜尚书右丞,寻罢。
宋兴化军莆田人,字子方。哲宗元符三年进士。为长溪尉。迁知闽清,不畏强御,捐俸代民输租,时有“闽清清过伯夷清”之谣。移知同安,与陈麟、翁谷号“三循吏”。后通判漳州,年五十二致仕。
黄甲,大庾(今属江西)人。宁宗嘉定三年(一二一○)领乡荐(清同治《大庾县志》卷一○)。知宁远县(清嘉庆《宁远县志》卷三)。今录诗十二首。
宋建州浦城人,字唐卿。真宗大中祥符八年进士。历太常博士、国史院编修官。曾预修《两朝国史》,同修《三朝宝训》。文词为同乡杨亿所称道,入其门下,由是知名。累擢直集贤院,以母老出通判苏州。编录有《杨文公谈苑》。
黄麟,宁宗嘉定间为德化尉(明嘉靖《德化县志》卷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