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婺州金华人,字吉甫,号兰室。宋甡次子。承父学。刘克庄尝跋其《和陶诗》,称其自少至老,足不出闾巷,有久幽不改之操。
李祐孙,衡州(今湖南衡阳)人。理宗宝祐三年(一二五五),叔父芾为湖南安抚司幕官,曾侍行。事见《宋史》卷四五○《李芾传》、《八琼室金石补正》卷九三。今录诗二首。
李夷行,字炳大(《过庭录》),号易初(《鸡肋集》卷三二《李夷行易初赞》)。神宗元丰七年(一○八四)为鄜延路经略使勾当公事(《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四五)。哲宗元符二年(一○九九),提举熙河兰会路弓箭手(同上书卷五○六)。徽宗崇宁初,为都水监丞。三年,入元祐党籍,寻知泗州(《元祐党人传》卷八)。大观中,知赵州(明隆庆《赵州志》卷六)。
李受,字益之,长沙浏阳(今属湖南)人,一说德化(今江西九江)人(《江西通志》卷九二)。英宗治平中官右谏议大夫、天章阁待制兼侍读。神宗即位,拜刑部侍郎致仕。卒年八十。事见《宋史》卷三一○《李柬之传》。
李揆,字起宗,浏阳(今属湖南)人。孝宗乾道二年(一一六六)进士。授宁远尉(清嘉庆《宁远县志》卷六)。光宗绍熙元年(一一九○)知上高县。宁宗嘉定三年(一二一○)为国子司业、起居舍人兼国史院编修官。四年,擢中书舍人兼实录院同修撰。事见《南宋馆阁续录》卷九、清同治《上高县志》卷七。今录诗八首。
吕仲甫,字穆仲,河南(今河南洛阳)人,蒙正孙。神宗元丰七年(一○八四)提点河北东路刑狱(《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四八)。哲宗元符元年(一○九八)为江、淮、荆、浙等路发运副使,改知荆南(同上书卷四九三、五○○)。三年,由权户部侍郎为集贤殿修撰、知应天府(《宋会要辑稿》选举三三之二一)。徽宗崇宁二年(一一○三),由知邓州徙知海州(《宋史·食货志》上六)。今录诗二首。
宋成都人,字醇翁。第进士。累迁凤州别驾。王安石当国,擢为梓州路提举常平。上疏力言新法不便,宁愿罢归故官。后知蜀州,又论茶法害民,遂谢事去。
吴通,字远贤(《东瓯诗存》作宜中),平阳(今属浙江)人。孝宗淳熙五年(一一七八)进士,知德安县。事见清乾隆《平阳县志》卷一二。
李騊,唐安(今四川崇庆县东南)人。神宗元丰初,知汉州绵竹县(《净德集》卷二五《著作佐郎李府君墓志铭》)。四年(一○八一),通判达州(《鸡肋集》卷六五《晁夫人墓志铭》)。徽宗崇宁二年(一一○三),通判秦州(《金石萃编》卷一四三)。今录诗九首。
宋蜀人,字文渊,一字退翁。徽宗宣和三年上舍第一。钦宗靖康元年,官右谏议大夫。高宗建炎元年,为左司员外郎,试起居郎。以推举伪楚张邦昌,论死。
李夷庚,字坦之,陇西(今属甘肃)人。初为从事,擢南安军丞,太宗至道中升为守(《宋史翼》卷一八)。真宗天禧中以吏部员外郎、直史馆,出知明州(《乾道四明志》卷一)。
宋同州冯翊人,字纯之。登进士第。调长安尉,任洪洞、云安令,施州通判,皆有惠政。司马光欲荐为御史,以不愿作“呈身御史”而拒不往见。哲宗立,召为职方郎中。朝廷与西夏议和,欲弃兰州,周论非秦、蜀之利,遂不弃。官至集贤殿修撰。卒年八十。
宋兴化军莆田人,原名纲,字汝砺,改字艮翁,号亭山翁。理宗端平二年进士。累官太学博士,迁诸王宫教授。忤丁大全意,罢归。景定元年,以太府丞召,迁秘书郎,进著作郎,权礼部郎官,出提举湖南常平。为人有胸襟,诗文温润清新。有《亭山集》。
宋杭州富阳人,字彦渊。徽宗崇宁二年进士,又中大观三年弘词科。宣和初,提举广东市舶,居官廉直。高宗绍兴中,除比部郎,辞秦桧联姻之请。屡拒桧子受学,遂请外,持宪闽部。晚年谓贪与痴已绝,唯嗔未尽去,因榜其室曰“去嗔”。卒年七十七。有《去嗔居士集》。
吴师能,徽宗大观三年(一一○九)任广南东路转运副使(清嘉庆《广东通志》卷一五)。
宋邛州依政人,字公素。仁宗景祐二年进士。少周游四方,颇练世务。累官龙图阁直学士、起居舍人、权知开封府,有能名。数上书言便宜。曾因祀高禖还献赋,以远嬖宠近贤良为谏。性嗜酒,以晨奏事酒未解,改提举在京诸司库务,权判吏部流内铨。终致疾死。
宋华州下邦人。弱冠从军,善骑射。初以准备将讨文州蕃部有功。宁宗开禧初,为兴州正将。吴曦叛,与安丙、杨巨源等密结勇士,猝然杀之。事成,请乘机收复关外四州,亲冒矢石,攻占西和,遂以中军统制知西和州,寻被曦部将王喜遣人鸩杀。谥忠壮。
宋邛州临邛人,字中父。光宗绍熙四年进士。因祖父母及父相继谢世,哀泣失明,以授徒为业。曾任普州州学教授。精于《易》,深于《三礼》,曾与魏了翁相研讨。